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,我市将通过督导检查、明察暗访、考核评比等进一步压实县、乡、村责任,全面落实考核奖惩各项措施,对全市130个乡镇进行排名通报,对排名前90名的乡镇落实奖补资金,度排名靠后的县市区、乡镇定期约谈。
我市制定2020年市级清洁村庄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,开展清洁村庄和美丽乡村创建工作,对整治效果不同的各类村庄实行梯次推进措施。对积极开展“平清种增改”和农村“家家整洁、村村清洁”自主治理行动,效果好,实现干净整洁,无“四大堆”现象的村庄,完善长效保洁机制,开展美丽乡村建设;对基本完成“三清”任务,村内基本实现干净整洁,无“四大堆”现象的村庄,巩固成果、查缺补漏,加快长效机制建设,提升建设为市、县两级清洁村庄;对开展“平清种增改”和农村“家家整洁、村村清洁”自主治理行动不力,动作不大的乡镇、村庄,实行重点关注,动态管理,分批次重点解决问题。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村村响、微信、悬挂条幅等媒体媒介宣传村庄清洁。加大发动群众参与力度,坚持干部带动、农民出动、社会发动、节点行动,让村庄清洁行动家喻户晓,深入人心,掀起全民关心支持、农民群众自觉行动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村庄清洁行动热潮。
我市要加大县级度乡镇、村庄的督导检查力度,强力推动乡镇、村庄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。组织相关市直部门联合督导考核组定期开展督导考核,将村庄清洁、污水治理、垃圾治理、农村改厕、“美丽庭院”示范创建、户户通等内容统一纳入督导检查事项,形成督导检查合力。在压实县乡村各级责任和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,不断创新村庄清洁行动组织领导、工作推进、宣传发动、督促激励、长效保洁等机制,推行积分制管理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制度,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,逐步构建村庄清洁长效管护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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